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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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杭州市是浙江省省会,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,位于北纬30°16’、东经120°12’,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,杭州湾西端,钱塘江下游,京杭大运河南端,东濒杭州湾、钱塘江,南与金华市、衢州市、绍兴市相接,西与安徽省黄山市交界,北与湖州市、嘉兴市相邻。下辖8个区、5个县(市),全市总面积16596平方千米,其中市区面积3068平方千米。改革开放以来,杭州经济发展迅猛,200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103.89亿元,人均GDP达8063美元,连续17年保持2位数增长,连续4年被誉为“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”。杭州尤以西湖秀丽迷人的自然风光闻名于世。美丽的西湖三面环山,一面濒城,两堤卧波,三岛浮水,风景秀丽,四季异色,古迹珠连,名人荟萃,历代诗人吟咏不绝。杭州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十分丰富,文物、古迹众多,古代庭、园、楼、阁、塔、寺、泉、壑、石窟、摩崖碑刻遍布,众多景点或诡异神秘、内蕴深沉,或珠帘玉带、烟柳画桥,或万千姿态、蔚然奇观,或山青水秀、风情万般。全市现有60多个对外开放景点和40多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以灵隐寺、六和塔、飞来峰、岳庙、西泠印社、三潭印月、花港观鱼、龙井、虎跑等最为著名。